近日,D&N域名事务所了解到, WIPO的一个三人专家组驳回了投诉人关于all.com域名争议的申请,理由是这个不属于WIPO的仲裁范围。
据了解,该争议系起源于于一起典型的域名交易,买方提供大量的证据证明已经订购了该域名并已经划款到卖方帐户,而卖方却称全然不知道此事情。
投诉人声称,其于2005年通过godaddy购买了争议域名all.com,为了保护该域名权利从而防止反向域名侵权,投诉人随即在墨西哥申请了相应的商标。但是,在2008年早些时候,该域名被转移到了另外一个注册商那里,同时,域名所有者被变更为“All Ltd Kovalski Selena”,域名管理者为Kovalski Selena(本案被投诉人),所有的联系地址均被变更为“123 South Biscayne Blv 112, Miami Florida 33235, US”。随后,投诉人即向注册商发送了邮件企图纠正这一错误做法。
但是,戏剧性的是,被投诉人去给出了不同的说法。被投诉人律师在答辩中声称其是通过合法途径以$80,000的价格从投诉人处购买获得争议域名。被投诉人提交的证据包括于2005年投诉人同意以$80,000价格转让域名的邮件,其中$40,000已经于2005年支付给投诉人。同时提交的证据文件还显示:
“即可支付全额款项,卖方将采取必要的、可期待的一切行动,保护买方的所有利益实现,包括但不限于:委托InterNic或其他有权机构变更域名注册信息。”
同时,被投诉人宣称已经于2008年1月将余款支付给投诉人。
而本案的投诉人则宣称,被投诉人提交的所有证据均系伪造,并提交了相关笔迹专家的证言。
显然,这已经超过了WIPO的受案范围。本文由(www.dnfirm.cn)供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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